入会申请

山东省音协会员入会条件与入会程序

来源: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2021-10-29 00:00:00

一、入会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入会。

(一)在音乐创作、理论和表演领域,在国际级专业比赛,国家级、省级宣传文化系统、音协等单位主办的专业比赛展演评选中获等次奖者;

(二)在各市宣传文化系统、音协举办的比赛展演中获金奖、银奖者;

(三)由市级及以上单位举办的个人专场音乐会(含作品、演唱、演奏、指挥)并得到好评者;出版过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价值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理论专集或音乐专辑,得到报送单位认可者;

(四)在市级以上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担任指挥、独唱、独奏、歌剧主角,有五年以上艺术实践经验者;

(五)具有较高艺术水平、有一定影响并得到社会承认的有代表性的民间艺人(包括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主要继承者);

(六)具有音乐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贡献和影响,得到报送单位认可的音乐专业人员;

(七)在区县以上文艺单位担任音乐专业领导职务者、音乐专干,在省音协、市音协各专业委员会担任理事以上,在各区县音协担任副秘书长以上职务者,在新文艺群体专业组织中担任音乐专业领导职务者;

(八)在音乐产业领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贡献,并得到报送单位认可的社会音乐活动人士(含专业音乐经纪人、音乐经理人、乐器销售等)。

(九)同等条件下,新文艺群体可优先吸纳入会。

二、入会程序

(一)本人写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经两名省级会员推荐签字,附上相关材料。省直单位由院校、院团等签字盖章推荐报送,各地市由市音协或四大企业音协签字盖章推荐报送。

(二)由省音协负责会员发展的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初审。由省音协驻会人员组成复审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符合条件的报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批准。

(三)由省音协向市音协、申请人通知省音协研究结果;

(四)审批通过后的会员,在按照省音协要求完成新入会会员相关理论培训、登录会员库完善会员信息、缴纳会费后,成为省音协正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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